昨日,本报刊发独家报道《行车记录仪拍下男童被撞过程》:一司机在东西湖吴家山吴中路行车时,车上的行车记录仪拍下了前方的一辆黑色爱丽舍车撞倒一名男童,肇事司机将其抱到路边后离开。此事被热心网友发到微博上。当时,当事司机称,男童横穿马路,自己摔倒,他停车去搀扶并将他转移,自己是在做好事。到底谁是谁非?交管部门迅速展开调查。
现场未留下有价值资料
2月18日下午5时11分,东西湖交通大队交警接到报案,迅速赶赴现场,却发现被怀疑肇事的车辆和司机均已离开,现场未留下有价值的资料。受伤的小孩,也已被送到附近的医院进行治疗。经走访了目击者,有人说:就是那个黑色爱丽舍撞的,司机把小孩扶起来后就跑了。有的路人则说:由于事发时间太短只听到了刹车声和孩子的哭声,没有看见是不是那台车撞的。
昨日,东西湖交警调取了该路段的3处视频资料,但由于路面监视器均离现场较远,无法取得有价值的视频资料。
警方微博寻目击者
昨日上午8时,交警通过有人用行车记录仪拍下的疑似肇事车的车牌,对司机进行了传唤。随后,交警和927交通广播电台取得联系,拿到自称目击者的视频资料。9时30分,交管局组织事故处鉴定人员,对视频进行鉴定和判断。
上午10时,交管部门在官方微博发出“寻找现场目击者”活动,恳请知晓者积极和警方联系还原事实真相。截至记者发稿时,该条微博已被转发近百次。网友纷纷表示“希望能早日找到肇事者”。
司机一口咬定“做好事”
昨日下午,事故中队民警钱俊军介绍,当时,明某某在第一次做笔录时称:“我开车路过该处时,发现小孩跑过马路,看见他摔倒后去搀扶并将孩子抱到人行道安全的地方,是做好事。”第二次笔录做完,交警给他和其妻子看了视频资料后,明某某称:“我开车没有感觉到车和小孩进行了接触。痕迹鉴定专家的结果出来后,如果确定是我,我愿意接受任何处罚。”
明某某还称,他当天在离开事故现场后,又回到了现场寻找受伤的小孩,并在附近几家医院的急诊室去询问,均没有结果。没有撞到小孩,为什么又返回现场?明某某答:“非常担心小孩,怕出现不好的结果,而且还在19日主动报警。”
结果仍在调查之中
明某某所言与网友的记录完全不符,此事真相究竟是什么?明某某该不该承担责任?交管部门表示:“我们将通过视频鉴定和车辆的痕迹鉴定的两大鉴定结果,来判断明某某是否是事故肇事者。我们今天已经做了这两项鉴定,待结果出来后,相信会真相大白”。
昨日,记者从东西湖交通大队了解到,被撞小孩已送医院治疗,除嘴角缝了三针外幸无大碍。目前,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。